高山劇場劇院及高山劇場新翼演藝廳
- 粵劇團體如主辦連續不少於5日(包括星期六及日) 6場的粵劇長劇及折子戲演出,並由本地專業粵劇演員組成的職業班參演,可於全年任何擬訂租月份前13個月內遞交特別訂租申請,劇場會以先到先得方式處理。提交申請的職業班必須符合以下要求:
─ 租用人必須為一個主辦團體,並必須安排同一劇團演出; ─ 同一台期的每場演出須由主要演員名單(指最主要的6至8名演員)內的最少6人參演,每場的文武生或正印花旦必須為同一人。如上述同一主角以外的其他主要行當(如丑生)每場並非由同一名演員演出,該些演出相同行當的演員必須屬同等級數;以及 ─ 主要演員名單內必須包括不少於6位本地演員,當中可包括不多於2名本地新秀演員,其餘演員亦可包括非本地的專業演員。主要演員內不可包括任何本地閨秀演員。
- 粵劇長劇及折子戲演出的其他特別訂租申請,可於訂租月份前13至24個月內提出,包括申請農曆年初一至十四的檔期作收費活動。
- 此外,粵劇長劇及折子戲演出的普通訂租申請可於訂租月份前3至12個月內提出。
粵劇排練優先租用計劃
康文署於高山劇場新翼三號排演室實施「粵劇排練優先租用計劃」,其普通訂租及至租用月份兩個月前的逾期訂租, 只接受粵劇排練及有關活動申請 。計劃能靈活配合粵劇團體租用排練場地,亦有助粵劇藝術的專業及長遠發展,歡迎有興趣之團體租用。
詳情請見康文署以下網頁:
http://www.lcsd.gov.hk/tc/kst/hiring/arrangement.html

高山劇場劇院

高山劇場新翼演藝廳觀眾席

高山劇場新翼演藝廳

高山劇場新翼三號排演室

高山劇場新翼三號排演室

高山劇場新翼三號排演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