粤剧发展基金执行委员会工作简报 (2005年8月至2011年7月)

粤剧发展基金获注资6,900万元 批款约4,000万元资助约390项计划

「粤剧发展基金」(基金)于2005年正式成立,筹得超过4,000万元的款项,包括华人永远坟场管理委员会捐助900万元,以及华人庙宇委员会承诺捐助700万元,2009年更获麦理浩爵士信托基金捐助1500万元,以及获民政事务局注资500万元。此外,立法会财务委员会亦于2010年通过向基金注资6,900万元。

自成立以来,基金已批款约4,000万元,支持了约390项粤剧计划,当中包括:

  1. 培育新秀及专业培训

    • 300万元支持第一届「香港梨园新秀粤剧团」三年资助计划;及
    • 40万元支持香港粤剧专业进修院社举办粤剧演员进修课程。
  2. 教育

    • 共73万元支持春天探索剧场、春天创作、春天戏曲发展及愚人四合院进行共不少于100场中小学巡回演出;
    • 共55万元支持香港演艺学院在中小学推行多项「粤剧推广计划」;
    • 36.1万元支持香港八和会馆在中学推行「粤剧教学协作计划」;
    • 31万元支持天虹粤剧研究院在小学推行「纵横四海工尺合士上」跨学科协作粤剧教学及汇演;
    • 20万元支持香港大学教育学院中文教育研究中心推行「融合中国语文科新高中课程及评估的种子计划 - 粤剧小豆苗」;
    • 20万元支持香港科技大学推行「大专粤剧推广计划」;及
    • 15.6万元支持香港教育学院体艺学系音乐部进行「粤剧教学试验计划」。
  3. 社区推广及观众拓展

    • 60.35万元资助香港粤剧商会有限公司推行多项观众拓展计划,包括学生专场及巴士服务惠社群计划;
    • 30万元资助香港粤剧曲艺协会于2007年举办「18区粤曲精英大赛」;及
    • 50万元支持粤艺推广协会举办「粤曲精英大赛2009」。
  4. 研究及承传

    • 约124万支持不同大专院校进行多项粤剧剧本翻译及出版计划;及
    • 70万元支持粤港澳三地共同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粤剧为「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」的筹备工作。
  5. 场地支援

    • 私人捐款支持不同的新光戏院场地支援计划。

此外,基金亦批款支持各项粤剧新秀演出计划、老倌与新秀合作演出;及其他儿童或青少年文化交流及艺术教育计划、专业培训及社区推广计划、场地发展项目、研究及保存计划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