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粤剧发展基金」简介
粤剧发展基金于2005年成立,并由文化体育及旅游局负责监管基金的运作。
粤剧发展基金的成立宗旨如下:
(a) | 支持和资助有关粤剧发展的研究; |
(b) | 支持和资助推广和延续粤剧发展的计划和活动; |
(c) | 支持和资助上文(a)或(b)段所述用途附带引致的其他慈善工作和计划,及有助达致这些用途的慈善工作及计划;及 |
(d) | 为有助达到上文(a)或(b)段所述用途的计划筹募款项。 |
粤剧发展基金会主要及优先考虑将资源用作支持以下计划或活动:
- 培育新秀及支持中层职业演员;
- 具实验/创作性或具高度保存价值的足本粤剧或长剧演出;
- 优质新编/改编粤剧创作的首演/重演计划;
- 推广和延续粤剧在学校/社区/弱势社群发展的计划;
- 粤剧工作者专业培训计划;
- 设立粤剧交流平台或促进粤剧发展的互访/出访交流或到内地/海外推广粤剧的计划;
- 有关粤剧发展和传承的研究、研讨会、讲座或工作坊等;
- 搜集、保存、整理或出版香港粤剧的文献、剧本或其他相关具保存价值的资料,包括粤剧口述历史及音像资料等;及
- 其他延续粤剧发展的新计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