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届委员会工作简报 (2006年5月1日至2008年4月30日)

搜集粤剧界意见 - 参与粤港澳交流

第二届委员会自2006年5月1日成立以来,积极加强与粤剧界沟通,多次举行谘询会,包括分别于5月29日和11月24日假上环文娱中心和太空馆举行的粤剧发展谘询交流会、6月14日举行的新秀及非职业团体交流会、9月18日举行的粤剧发展基金资助团体谘询交流会、2007年3月21日举行的「香港梨园新秀粤剧团」三年资助发布会暨基金资助团体谘询交流会等。此外,委员会于2006年6月20日拜会了香港八和会馆,与会馆理事交流对粤剧发展的意见。

委员会已将谘询交流会收集到的意见交由辖下的场地、推广及承传专责小组跟进。场地专责小组探讨了粤剧界对培训场地、戏棚及户外演出场地、永久演出场地及中型演出场地的需求,以及协助检讨康乐及文化事务署(康文署)现行场地租用政策。承传专责小组就提升及创新、青少年及专业培训等工作作出跟进,以及构思「粤剧承传计划」。推广专责小组亦跟进了在中、小学及大专院校推广粤剧、社区推广及拓展观众、传媒及网上推广、文化交流及迈向国际等范畴的事项。

另委员会代表分别于2007年1月及2008年1月参与「粤港澳文化合作会议」第五组「弘扬粤剧艺术」会议,就「粤剧申遗」、举办「粤剧日」及「粤剧国际研讨会」、三地合作演出及粤剧人才培训等方面,与粤澳两地交流意见及作出跟进。

发展粤剧场地 - 支援演出培训

委员会就发展粤剧培训及表演场地提供建议,当中提出把油麻地戏院及红砖屋改建为设有一个约300座位的小型剧院的戏曲活动中心以培植新秀的建议已被接纳,更于2007年4月21日视察该等场地,以及安排康文署及建筑署代表于5月7及23日视察不同的粤剧演出场地,以研究在戏曲活动中心设置适合粤剧演出的舞台设施。委员会亦于2008年1月成立「油麻地戏曲活动中心工作小组」,就改建工程的各阶段从运作的角度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意见。改建计划预算于2011年完成。

委员会就康文署「场地伙伴计划」,于2006年12月6日与香港八和会馆联合举办谘询会,鼓励粤剧界申请参与成为场地伙伴,在未来数年于适合而固定的康文署场地进行演出及配套活动。康文署已选出「粤剧艺术营运创新会」为沙田大会堂的场地伙伴及「汉风戏曲新创念」伙拍「春天戏曲发展」为屯门大会堂的场地伙伴。

委员会亦不断与康文署商讨如何改善高山剧场的设施,并于2007年11月14日参观有关设施,与署方商讨进一步改善剧场设施。委员会提出的17项改善工程,当中有10项已经完成,尚有7项在进行或即将展开。另委员会提出扩建高山新翼以加建一个约600座位的中型剧场作粤剧新秀及创新演出之用的建议亦获接纳,高山新翼预算于2012年落成。此外,委员会就康文署加长高山剧场粤剧长剧优先申请租用的时间,粤剧长剧演出团体可优先于其他申请团体,在演出前第十二个月至第四个月内提交订租申请,以及在高山剧场粤剧折子戏演出亦可优先订租的修订提供意见。

就协助业界寻求永久的粤剧表演场地,委员会于2007年12月19日会议上决定去函立法会西九龙文娱艺术区发展计划小组委员会,表示支持落实「西九文化区」发展计划和一笔过拨款兴建文化区,并建议在西九管理局内加入粤剧界人士,有关信件已于2008年1月3日发出。

成立新秀粤剧团 - 加强粤剧教育

本届委员会非常关注粤剧的培训工作,因此分别于2006年6月20日及22日参观了香港演艺学院及八和粤剧学院,与两家教育机构讨论提供更多实习演出机会予粤剧学员,以及改善培训场地等问题。另一方面,委员会所构思的「香港梨园新秀粤剧团」三年资助计划,已透过粤剧发展基金(基金)于2007年3月邀请粤剧界提交申请,经过审慎的遴选后,最后资助「香港青苗粤剧团」为首个新秀粤剧团。由2008年开始,基金连续三年每年资助该团100万元,以提供培训和演出传统及新编粤剧的机会予驻团年青演员。

委员会于2007年3月8日约见教育局常任秘书长,就在中、小学推广粤剧交流意见,其后委员会成立了「学校粤剧推广工作小组」,专责促进中、小学的粤剧教育,以及推动大专院校参与粤剧培训及推广工作。该工作小组并构思及协助推行「艺术家驻校种籽计划」等主导计划。为加强粤剧在大专院校的推广,委员会邀请了十间大专院校的代表出席2007年12月21日举行的交流会,就向学生推广粤剧以及将粤剧推向国际化交换意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