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届委员会工作简报 (2004年5月1日至2006年4月30日)

开发资源 - 成立粤剧发展基金

委员会成功协助成立粤剧发展基金(于2005年11月27日粤剧日正式成立),该基金为慈善基金,宗旨是运用基金的收入和资金作以下用途:

  1. 支持和资助有关粤剧发展的研究;
  2. 支持和资助推广和延续粤剧发展的计划和活动;
  3. 支持和资助上文(1)及(2)段所述用途附带引致的其他慈善工作或计划,以及有助达致这些用途的慈善工作及计划;以及
  4. 为有助达致上文(1)及(2)段所述用途的计划筹募款项。

粤剧发展基金在委员会和社会各个界别人士的支持下,于2005年成功筹得港币1,200万元,以作为长期推广、保育、研究和发展粤剧艺术之用。基金的委员会初步批准拨款约120万予首轮申请。

推广粤剧事务及培训 - 促进业界与政府部门沟通

落实设立场地、基金、推广和承传共4个工作小组,专责探讨特定范畴的粤剧事务发展。委员会及工作小组于本任期内共召开19次会议。

积极与有关政府部门(康文署、路政署等)加强沟通,反映意见,以改善场地设施、使用和租用场地事宜。委员会与康文署曾就实施新场地租用政策一事,与粤剧团体举行茶聚,直接与他们对话,听取他们的意见。另外,委员会亦扮演业界与政府部门之间沟通渠道的角色。业界就培训场地设施、行政安排、停泊车辆的时间和位置、票房开放时间和售票安排等问题提出意见,委员会即时与有关部门跟进,磋商改善措施。

委员会成功为粤剧团体争取落实推行的计划或政策计有:

  1. 康文署实施优惠政策,让剧团可以优先租用表演场地;
  2. 进行高山剧场改善工程,项目包括加强后台通往剧场沿路之照明、将后台员工办公室改建为更衣室、座位加设坐垫、增加女洗手间厕格、增设有盖上落布景区、改善斜坡和行人道。

促进与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合作和交流 - 保育粤剧艺术承传

委员会成员积极参与「粤港澳文化合作会议」,加强三地在推广粤剧艺术政策层面上的交流,并促进区域合作。合作范畴涵盖保存及研究与粤剧有关的历史及文物。

「粤港澳文化合作会议」促成的具体计划包括举办粤剧国际研讨会(香港)、申请把粤剧艺术纳入联合国「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」(粤港澳)、编撰粤剧大辞典(广东)等。此外,会议落实每年11月在三地同日举行「粤剧日」,借以互相支持,共同推广粤剧活动。

委员会成员于2006年4月随粤港青年粤剧交流团前往广东佛山进行考察,与广东粤剧学校校管人员交流,并参观广东粤剧团、广州八和会馆和粤剧博物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