粵劇發展基金
成立宗旨
粵劇發展基金是由民政事務局局長法團(第1044章)於2005年成立的慈善基金,並由民政事務局負責監管基金運作。
粵劇發展基金的成立宗旨如下﹕
- 支持和資助有關粵劇發展的研究﹔
- 支持和資助推廣和延續粵劇發展的計劃和活動﹔
- 支持和資助上文(a)或(b)段所述用途附帶引致的其他慈善工作和計劃,及有助達致這些用途的慈善工作及計劃﹔以及
- 為有助達致上文(a)或(b)段所述用途的計劃籌募款項。
粵劇發展基金籌得的善款將主要用作支持以下計劃或活動:
- 扶植新秀、具實驗/創作性或高度保存價值的粵劇演出;
- 有關粵劇發展和傳承的研究、研討會、講座或工作坊等;
- 蒐集、保存、整理或出版香港粵劇的文獻、劇本或其他相關具保存價值的資料,包括粵劇口述歷史及音像資料等;
- 推廣和延續粵劇在社區或弱勢社群發展的計劃;
- 開拓粵劇教育資源及學校粵劇教育計劃;
- 拓展青少年觀眾及參與者的粵劇計劃;
- 粵劇工作者專業培訓計劃;
- 設立粵劇交流平台或促進粵劇發展的互訪或出訪交流計劃,尤其是與內地的文化交流活動;及
- 其他延續粵劇發展的新計劃。
粵劇發展基金